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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职责

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

2.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

3.审批开放研究课题,指导和审核实验室的研究课题和管理制度。

4.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学科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依托单位商议推荐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术委员会主任推荐遴选,经依托单位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学术委员会每年召开1次学术委员会例会。

 

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职责

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下设管理办公室。实验室主任由依托单位推荐,主管部门聘任,报科技部备案。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实验室担负的教学、科研任务,拟订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完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规定的工作任务,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

3.负责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研究生培养、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和日常行政工作等全面工作,最大限度地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4.组织好各类基金、成果及专利等申报工作。

5.重视和协助文书档案室做好科技及培养人才的档案工作。

6.完成依托单位领导、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

7.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8.负责本室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制定,负责对本室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9.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特别注意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10.充分与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保证整个实验室正常高效运行。

11.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不在,副主任代理主任工作。

 

重点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1.掌握并认真执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科研动态。

2.负责组织制订科研工作计划并实施。

3.负责组织各类基金的申报工作。

4.督促检查各类课题完成情况,及时上报阶段、年度报告、课题总结或延期报告。

5.负责组织各类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上报以及专利的申报工作。

6.建立健全科技基础资料,协助院档案室做好科技档案归档工作。

7.负责组织学术会议和各类杂志稿件审查外投工作。

8.负责组织学术委员会会议,并整理纪要。

9.做好学术会议(国内)行政组织管理工作。

10.完成医学部科研处及院领导随时下达的有关任务。

11.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重点实验室技术人员职责

1.掌握本实验室有关实验的原理及实验技术,完成上级分配的教学实验、科研实验工作。

2.加强岗位责任制,负责或参加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检修工作。

3.参加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新实验装置的加工制作。 

4.管理实验室及仪器设备、低值易耗物资等。 

5.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6.加强对易爆、易燃和有腐蚀、有毒危险物品的管理,做到领用有手续,使用有记录。凡危险性实验,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7.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

8.负责本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及日常安全工作。

 

科研工作管理规定

1.本实验室执行国家、省、市、学校制定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2.各类科研课题及科技开发项目的合约签订均须报告实验室主任并征得同意。

3.各课题、项目负责人应依照上级的规定,按期撰写和上交年度报告、阶段工作报告、总结报告等文件。

4.各类课题、项目的协议、合同及课题结束时的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均应交实验室一份备查。

5.凡属本实验室科研工作或本室资助的科研项目,其所研究的论文、专著、成果、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均应署实验室名称。

6.实验室实行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管理制度,各课题负责人应每年底将研究进展及成果上报实验室,保证相关资料及时进入全室科研动态管理栏目。

7.鼓励研究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实验室将对此予以相应奖励。

8.加强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建设,提倡严谨求实,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实验室加强数据、资料、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的审核,严肃对待和处理任何违反学术道德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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